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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维权的护身符你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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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维权的护身符你签了吗

求职招聘正值高峰

找到工作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动合同是维权的“护身符”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现在已经帮大家梳理好了

赶紧来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首先

劳动合同不签不行!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需支付两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

需要确认合同上

有没有这些

“标配”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❶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❷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❸劳动合同期限;

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❻劳动报酬;

❼社会保险;

❽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❾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也就是说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看清楚上述必备条款是否完整。

而且,还要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条款是否与招聘时用人单位的承诺相一致。

试用期应该有多久?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要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哪些劳动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❶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❷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此外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

这些事情一定要注意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❷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❶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❷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❶劳动合同期满的;

❷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❸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❹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❺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提醒大家

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能因缺少证据而遭受损失。

来源:厦门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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